这个世界很复杂,但狗狗很简单!
不久前,网上流传着一条“忠犬”的故事: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尔湖灵陀山附近的达达公路线,有一条四年前与主人失散的小狗,不顾内蒙古高原的严寒酷暑,每天在当年和主人分手的地方守望,毛发变得凌乱肮脏,而双眼从充满期待到逐渐迷茫、失望。好心人被小狗的执着感动,带回家喂养,小狗却不吃不喝,没有办法只好又送回到它每天守望的公路上。网民很感动,有人说:“10年的寿命,它耗尽了一半在等一个人。”
狗,这种生物如此奇特,难道不值得做一次历史考证?
苦苦等待主人4年的小狗。照片来自网络
【一】
关于狗,有两点众所周知:一,狗由狼进化而来;二,狗对人比人对人更忠诚。
这两点结合在一起,就指向一个疑问:在漫长的时间中,究竟是在哪一个节点出现了基因突变,狼群从此分道扬镳,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一支还是狼,狡诈冷酷,对人充满戒心,长时间与人类争夺生存的空间;另一支变成了狗,一种奇妙的生物,对人类俯首帖耳、毫无保留,自古至今,演绎了无数令人心头一暖甚至热泪长流的跨物种的忠诚故事。
狗的起源,很多科学家都做过考证,比较一致的结论是:早在15000年前,狗就和人类在一起了。美国动画片《疯狂原始人》中,有一条叫“道格拉斯”的宠物狗,是这部电影中的一大笑点,看起来很凶悍,实际上很呆萌,热衷于跟人玩捡东西的游戏。它的模样跟今天的狗不一样,嘴脸像鳄鱼,但那根热情乱搅的大舌头,已经跟今天家犬一致了。事实上,《疯狂原始人》是一部讲人类与动物“进化”的电影,把漫长的进化过程浓缩在三代人身上,“奶奶”还残留着尾巴,而第三代已经是智人了。在这三代人出发去寻找新的居住地时,小男孩邂逅了道格拉斯,彼此不断试探、交流,而后他拥有了这只宠物狗。
这正好是人类拥有史上第一种宠物的隐喻。今天的考古证实:在原始人聚居地,一群饥饿的狼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大胆而带侵略性的狼会被人杀死,大胆而友好的狼免于一死。跟我们理解的“丛林法则”不一样,在尾随到人类聚居地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强壮的不把人类放在眼里的狼都被消灭了,而对人能够主动示弱、态度友好的狼,则被默许了翻找垃圾寻找食物的特权,人类有时高兴了,还会朝它们扔根骨头什么的。人类迁徙了,它们也跟着走。为了更稳定地获得食物,这些狼开始与人类居住在一起了——当然是在室外,它们住在山洞、地穴、泥屋的外面,如果遇到猛兽来袭,它们会一顿乱叫,甚至扑上去厮杀。人类一看,不错嘛,不仅仅是吃货,还能帮不少忙呢,来,赏块带肉的骨头。
人类爱狗之心,就这么产生了。
《疯狂原始人》中,有一条叫“道格拉斯”的宠物狗。(来源:网络)
在一本题为《狗的天赋》的著作中,杜克大学的研究学者凡妮萨伍兹这么写道:“友好给狼带来了奇妙的改变,它们在外表上开始变得与其他狼不同。驯化使它们有了油亮的毛发、下垂的耳朵、摇摆的尾巴。几代繁衍之后,它们明显区别于那些凶猛的亲戚了。这种改变不只是外形上的,还有心智上的。这些原始形态的狗有了理解人的动作手势的能力……当狗的主人认识到狗的利用价值,他们因自己倾注的大量情感而爱狗,这同样也感染了狗狗。也许可以说,在人类文明进化史上,狗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人类拥有越来越多的宠物,狗、猫、马、鹰、猴……甚至还有蟒蛇、蜥蜴等小众爱宠,但第一个追随人类的,是狗。猫成为人类的宠物,要比狗晚上五六千年。今天人们为“喵星人”“汪星人”谁更可爱,生出颇多无聊的争议,但从“忠诚”的角度来讲,猫的忠诚是大打折扣的。事实上,猫从未被人类真正驯服过,它跟人类生活在一起,只是因为它需要利用人类获得丰富的食物和安全的住所,换句话说,它是“感情骗子”,除了它需要人类时,其他时候都特立独行,不依赖主人。科学已经证实:人类对猫的很多想象,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动画片《加菲猫》很好地反映了狗、猫与人的关系,小狗欧迪热情如火、没心没肺,受尽加菲猫欺负,仍然热情如火、没心没肺。而加菲猫懒惰、贪吃、冷漠,常常是一副蔑视的表情,瞧不起主人与狗,潜台词是“傻人!傻狗!”但喜欢欧迪的人,远远不及加菲粉。
狗会在乎这个吗?当然不会,它对人的忠诚,是没有太多条件的。
电影《导盲犬小Q》剧照 (来源:网络)
【二】
两千多年前,在苏东坡最潦倒的时候,他养了一条名叫“乌嘴”的狗。
那时,已经步入老年的苏东坡被流放到海南岛,他最后一个女人王朝云也已经去世,陪伴他的,是一条黑嘴巴的海南本地犬。在陌生的遥远的他乡,因为“乌嘴”,苏东坡并不孤单,而“乌嘴”也因为这位大文豪主人的记载,成为一条名狗。
东坡先生甚至为它写了一首诗,从诗文中,后人能一睹“乌嘴”之貌:既凶猛又驯服,白天跟着主人应酬客人,晚上忠实守护院宅,而且全身心都放在主人身上。东坡先生最后感慨地说,“乌嘴”的祖先肯定是“黄耳”。“黄耳”也是一条名犬,典故来自《晋书·陆机传》:晋代名人陆机养了一条名叫“黄耳”的黄狗,他在京城洛阳做官,好久没有家里的信息,就把书信系在“黄耳”的脖子上,让它带回松江(今上海)家中,又从家里捎回信到洛阳。“黄耳”居然长途跋涉,完成使命。
无论是“乌嘴”还是“黄耳”,都证明了狗是一种天赋特异而又超级靠谱的生物,比如出众的智力与体力。科学证明:狗狗之嗅觉灵敏度位居各畜之首,一条狗即使眼睛看不见,仍然可以利用鼻子生活得像正常狗狗。狗的听觉也超级强,听觉感应力是人类的16倍,听的最远距离居然是人的400倍。当然,最令人称道的,还是狗的聪明程度,《狗的天赋》一书中写道:“作为狗的主人,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狗狗会撒丫子去追我们指着的球或玩具。但它们读懂动作的能力更为惊人,甚至和人类最相似的猩猩和倭黑猩猩都做不到。狗狗关注我们的方式与人类婴儿极为近似。这种能力有赖于我们与狗狗进行的交流。有的狗狗能相当精准地捕捉到主人细微的动作,比如目光的游走。”
狗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语言指定,但它却能通过人类的语气,进行细腻的领悟。它用尾巴的不同运作,来表达自己领悟的方式。犬类研究专家分析过,狗摇尾巴,是它的一种“语言”。一般在兴奋或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表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笔者曾养过一条雄性京巴,常常与它玩这样的游戏:蹲下来,对视,然后微笑着,用亲切的语气问它:“把你阉了,好不好?”它快乐得蹦跳,吐出舌头来,尾巴快摇断了。但是,当笔者板着面孔,换上凶巴巴的口气说:“晚上给你吃肉骨头,好不好?”它警惕地退后一步,尾巴不动了。当第二次听到邀请吃大餐的并不友善的声音时,它更加不安了,甚至露出牙齿,发出威胁的声音来。
狗与孩子(来源:网络)
【三】
1936年,欧洲大陆战云密布之际,捷克作家卡·恰佩克发表了著名的长篇科幻小说《鲵鱼之乱》,说的是在印度尼西亚群岛上偶然发现一种鲵鱼,资本家把这种十分机敏的动物当作廉价劳动力培植起来,最初用来采珍珠、在水下搞建筑,鲵鱼学习能力很强,掌握了人的技术,渐渐成了重要劳动力,于是就像当年贩运黑奴一样,资本家开始了对鲵鱼的捕捉、追赶、迫害、转卖。有些鲵鱼智商很高,开始担任更高层次的工作,比如一条名叫“汉斯”的鲵鱼,当上了科研助理员。但是有一天,“汉斯”死了——它的人类研究员同伴把它杀掉煮了吃了,后者并且得出了“一旦发生战争,鲵鱼的肉也能成为牛肉的廉价代用品”的“科学论证”。
读到这一段时,笔者突然想起了人类吃狗肉。
狗的功能很多,包括“看护”“玩赏”“狩猎”“畜牧”“护理”“导盲”“军用”“搜救”“交通”“表演”“实验”……甚至还有医疗犬——因为狗天性乐观,所以适合照顾和陪伴心理病症者、抑郁症患者、自闭症患者等,实验证明,病人每天摸摸狗狗,能够加快痊愈速度。
但是,对人类而言,狗还有一种功能——食用……
人类吃狗肉的历史,可谓久矣,《狗的天赋》一书中就写道:“虽然我们不愿这么想,但当青黄不接民不聊生时,它们还能用来吃。几千年前,远没有冰箱和肉类储备,猎人们最后的选择就是狗。困难时期,工作能力差的狗很可能就这么牺牲掉了。”在上个世纪80年代风靡一时的电影《少林寺》中,牧羊姑娘白无瑕威风凛凛的牧羊犬“阿黄”,被男主角不小心给闷死了,然后……他们就把狗给吃了,白无瑕最后只看到一张狗皮,怒不可遏,挥鞭狂揍男一号。当然,“阿黄”并没有死,更没有给吃掉,后来剧组透露,说“阿黄”是一条军犬,实际上就是打了麻醉让狗睡着,电影里边烤的狗肉,实际上是一只羊。
“吃不吃狗肉”的争议,在当今中国以一种严重撕裂的形式呈现。支持吃狗肉者,理由是:为什么可以吃猪吃牛吃羊吃鸡,独独不能吃狗,装什么装?
这理由看似很充足,但忽略了一点:狗与猪牛羊鸡不同的是,狗是一种伴侣动物,它不是一种供食用目的而养殖的农副产品(食用肉狗除外),何况流落到屠刀下的大部分狗,来源都颇为可疑,可能它的主人正在大街小巷张贴广告许以重金苦苦寻找,老人牵肠挂肚,孩子长夜难眠,而它却被残酷打死,论斤卖到市场。这种精神伤害,又岂是为满足口腹之欲、迷信狗肉壮阳者所能理解?
有人为吃狗肉辩护的理由是:古人就吃狗肉,这是传统。但我们翻开史书,还能看到“人相食”呢。虽然史书中不乏在个别地区有“啖狗肉”的记载,但吃狗肉在中国历史上绝对不是普遍现象。
以前读过一篇社会新闻,讲南方某城市一男子开狗肉馆,偷狗盗狗杀流浪狗。外人劝阻,他软硬不吃,直至有人假托神灵名义,在他的门上贴了一道符咒,说杀狗太多,罪孽深重,触怒上天,后果如何如何。这人大恐,从此放下屠刀,不再杀狗。可见他内心对于杀狗,还是隐藏着恐惧,只是被利益蒙蔽而已。
每每读起宋人梅尧臣的诗“荒径已风急,独行唯犬随”,都会生出一种感动。(来源:网络)
【四】
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写过一个短篇小说《木木》,主人公盖拉辛是一个聋哑仆人,他在河里救上一条小狗,精心照料,“最后他紧挨着小狗睡着了,睡得安静、快活而又香甜。可以说,世界上无论哪个母亲照顾婴儿,也没有像盖拉辛照顾这个小狗那样仔细。”小狗长大了,越来越漂亮,“它长着一对长耳朵,一条毛茸茸、喇叭似的尾巴和一双晶莹的大眼睛”,盖拉辛给它取名叫“木木”。后来女主人看到木木,也很喜欢,但木木对陌生人感到很害怕,朝女主人龇出牙来,它小小的脑袋并不明白,这个女人锦衣玉食、有权有势,而它的主人,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贱民。但即便如此,它只忠诚于自己的主人。感到大失面子的女主人,大发雷霆,让人把木木抓走卖掉了,剥夺一个贱民的仅有的幸福,让她很有快感。但木木挣脱绳子,又跑回来了。女主人坚持要把它再卖掉,盖拉辛用手语说,他来处理,接下来是令人心碎的一幕:
“盖拉辛出来了,他穿上了最好的衣服,用一根绳子牵着木木。院子里所有的人,都默默地看着他。”
“盖拉辛带着木木,走进了一个小饭馆,要了一份带肉的菜汤,支着胳膊在桌子跟前坐下。木木在他的椅子旁边站着,用它那双精灵的眼睛,安安静静地望着自己的主人。它身上的毛是光溜溜的,谁都能看出,盖拉辛刚给它梳过了一遍。他捏了一点面包放在汤里,把肉切碎,然后将盘子放在地上。木木还是用它往常的那种姿势开始吃东西,它的嘴刚好只挨到食物。盖拉辛深情地望着它,望了很久,突然,他的眼泪滑落下来,一颗掉在木木的额头上,一颗掉在汤里,他用手痛苦地挡住了脸……”
后来,盖拉辛把木木拴上两块砖头,沉进河里,在最后一刻,“木木信任地望着自己最亲近的主人,不但没有畏惧,还轻轻地摇着尾巴。”
这是一个悲哀的故事,却让人们对狗有了更深的认识:毫无保留的忠诚,不论你贫贱富贵。
这个世界很复杂,但狗其实很简单,它不会前一分钟爱上你而下一分钟因为更好的食物而抛弃你,它对人的爱是真挚的纯朴的。
狗的喜剧,悲剧,都缘于它的本性——对人的忠诚,远古时代铭刻下来的基因。
但是,无论如何,人类应该感谢狗这种生物,毕竟在漫长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能像狗这样,对人类不离不弃、誓死陪伴,每每读起宋人梅尧臣的诗“荒径已风急,独行唯犬随”,都会生出一种感动,这是一个多好的场景:当人类在历史中孤独跋涉时,幸好有狗久久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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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转载自“新华每日电讯”,作者:关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