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打架被咬死,到底该谁来背锅?

  家住烟台市牟平区的孙先生和王先生是邻居,两人都养了一只泰迪宠物狗,平时两人还经常探讨养狗经验,关系相当和睦。近日,孙先生家中的宠物狗趁主人开门之际跑了出去,孙先生回房去拿外套,等他穿了衣服追出来的时候,他的狗在楼梯上跟王先生家中的狗打了起来,由于王先生家的泰迪是一只母狗,加之刚刚分娩不久,没经过几个回合被孙先生的狗咬死了。王先生很是恼火,索要5000元的赔偿金,孙先生虽然也觉得挺内疚,可是坚决不肯出这5000元,孙先生说如果王先生一定要索赔,就把他家的狗带走吧。两人争得面红耳赤,也没争出个道理来,最后报了警。

  系山边防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两人将情况说给民警听,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民警劝说两人,既然是关系不错的邻居,就有话好商量,王先生家的宠物狗被咬死了,他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但是索要5000元赔偿金,超过了孙先生的接受能力。

  民警告诉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现在孙先生家的狗将王先生家的狗咬死了,应该承担责任,孙先生听后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是王先生索要5000元赔偿有点高了,他跟王先生道了歉,希望王先生能少要点钱,此时王先生也基本冷静了,他说自己索要5000元不是真的想要这钱,爱犬死了他心里不得劲儿,才故意为难孙先生,既然狗已经死了,也无法挽回了,赔偿金不要了,孙先生的狗他也不会要。孙先生一听也觉得很惭愧,说以后会好好看管他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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