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猫咪,为何还要每个月付钱?
只需每月购买猫咪所需的口粮,就可以免费领养喜欢的猫咪……近期,市面上出现不少宠物“免费领养”的店铺,不过也有不少网民对猫咪免费领养模式吐槽。
“既然是免费领养,为何每个月还要我付钱,还要买他们指定的商品,我认为这是在套路消费者。”合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说出了自己对“免费领养”店铺的看法。针对市民反映的现象,8月下旬,大皖新闻记者走访了合肥多个“免费领养”宠物店铺。
店家一:每月给猫咪存一笔生活费
8月下旬,大皖新闻记者在合肥进行了探访。在潜山路与南二环交口的一百货商场负一楼一家名为奶叽喵猫咪领养宠物店外,记者看到,该店贴着“猫咪免费领养”字样的宣传。
店内工作人员介绍,小猫领养非纯公益,需要与第三方信用签约,每个月给猫咪存一笔生活费,“每月大概在500-800元,需要存2年期限,但这笔费用使用不限于2年。在2年内,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猫咪死亡的,则需要赔付一笔违约金(市场价),也可以重新领养一只,上一只猫咪的生活费可以退。”
该工作人员介绍,每只猫的疫苗接种时间不同,有的猫咪没有打齐疫苗,后续疫苗费用、驱虫、绝育和猫咪的吃喝拉撒全部可以从每月存的生活费中扣除。“我们使用的猫粮都是国内市面上的大品牌,根据需求您可挑选猫粮的使用。”
对于猫咪生病等情况,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猫咪生病,该店可以提供医疗保障。“如果因为猫传腹等疾病,一个月内包退包换,2个月内进行治疗。在猫咪两个月内有幼宠险可以报销70%。”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在宠物领养行业,很多宠物免费领养都是需与商家达成协议,方可领养猫咪。在满足领养条件,就可以以每月几百元不等的价格领养自己喜爱的猫咪,宠物店为新手养宠提供了医疗保障,让领养代替购买。
店家二:分24月购买猫咪生活用品
在该商场另一家名为幺社的宠物店内,玻璃展柜内有多只品种宠物猫,如布偶,英短,缅因等。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宠物店主要提供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当地市场价格直接付款购买猫咪;另一种则是“免费认领”,这种“免费认领”需要消费者每月在该店商城中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并持续24个月。
当记者向店员询问领养小猫是免费的吗?该店店员表示是免费的,但是要在他们商店购买小猫的生活用品,需要月付,持续两年。“两年的话因为我们需要监护小猫的健康,如果正常去猫舍买猫,也是需要买猫的钱和猫的生活用品,这就相当于把猫免费领回家了,按理来说本来也是需要购买生活用品的。”该工作人员介绍,领养者每个月可以用这笔钱在该店购买猫粮、营养膏、化毛膏或者小零食等。“当然我们会将您拉入微信群,里面设有猫咪管家帮助您正确养猫,度过新手养猫阶段。”工作人员介绍道。
如果领养的幼猫在适应期间生病怎么办?该工作人员随即拿出领猫用户协议介绍称,免费领养猫咪后,用户仅限在其平台上购买猫粮猫砂及用品。猫咪若在领养之日起一个月内确诊猫瘟,3个月确诊猫传腹,该店可以提供退换服务。
记者注意到,领猫用户协议显示,如消费者出现未按约定履约(包括但不仅限于:履约费用逾期,主动提出不再履约等)原因,双方的附条件赠与关系将转化为买卖关系,甲方可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支付第12条明确的猫咪市场价,商城未使用余额可做猫咪市场价抵扣。若猫咪出现意外丢失、意外事故性死亡(跳楼,碾压踩踏,溺水,火烧)等人为因素(或因未做好安全管理措施)导致的意外情形、乙方承担违约全责,余额不以退还,作为关怀性补偿,乙方能够以重新领养的猫咪市场价*50%从甲方处购买一只同品种猫咪,本协议继续履行。
律师提醒:免费只是外壳
针对现场市面上出现的“免费领养”却要“分期付款”等情况,安徽诚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专家、合肥市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团团员万亚波律师提醒大家,在领养前应仔细慎重,避免一时“上头”出现后续纠纷。
“与其说是附条件的赠与,不如说是一份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万亚波表示,单就从合同性质来看,《免费领养协议》看似属于赠与合同,实则构成了买卖(消费)合同,领养人是法律上的消费者,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
万亚波认为,如果商家打着免费领养的名义,在宣传中隐藏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信息,例如领养后才得知附带条件,对消费者来说有一定的误导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合同中捆绑消费、最低消费等条款内容,不合理、不公平地免除或者减轻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主要权利,此类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万亚波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种所谓免费领养的模式容易产生纠纷,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购买宠物建议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的“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