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星期猫”拒赔偿,法官顺藤摸瓜将老赖“堵”在宠物店

“星期猫”指被宠物主人买回家后,一个星期左右即开始发病,最后无法救活、生存时间极短的宠物猫。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因售卖“星期猫”要求赔偿损失的执行案件时,法官通过判决书中被执行人的经营信息顺藤摸瓜,查找到被执行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履行完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前不久,肖某在北京某宠物店刘某处购买了一只两个月大的布偶猫。刚买了两天,布偶猫就出现呕吐泡沫、精神萎靡等症状。尽管肖某积极地对其进行治疗,但布偶猫还是在买回家一周后因猫瘟死亡。根据猫瘟发病特点,肖某认为布偶猫在宠物店时就已经存在健康问题。在与卖家协商无果后,肖某无奈起诉至通州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赔偿肖某购猫款、治疗费等共计1.4万余元。然而,在本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刘某仍以没有钱为由,拒不赔偿。

在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冻结刘某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等,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本案执行法官李文科并未放弃,他根据案件特点初步研判,审判阶段的卷宗材料里或许会有执行线索。果不其然,之前庭审笔录中记载,刘某虽然没有收取购猫款,但曾认可案涉宠物店系其经营。

执行法官循着宠物店这条线索,来到现场,但未发现刘某。法官根据经验判断,正在营业的店铺不可能无人看守,刘某极有可能躲在某个地方。于是,执行法官在宠物店周围查找,发现在案涉宠物店旁50米处还有一家同名宠物店,宠物店内也没有发现店员,但桌子上有冒着热气的茶水。执行法官坚信,刘某还在经营这家宠物店,他还会再出现。

考虑到刘某对本案执行已经有所警觉,执行法官决定择日再采取行动。一周后,执行法官兵分两路,一举将刘某“堵”在宠物店。

执行法官向刘某释法说理,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刘某也认识到了法院生效文书的权威性以及自身行为的错误,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在几经筹措款物后,与肖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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