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猴 结果却连一根猴毛都没见着!

  2016年是猴年,有些猎奇的人会突发奇想想养一只猴子作为宠物,于是就相信了网络上一些自称是售卖宠物猴的商家的说法,结果自然是受了骗,赔了钱。据调查发现,目前网上有众多买卖日本石猴的网店,不过大部分有诈骗嫌疑。相关部门表示,不管是哪一种猴,买卖或者个人饲养均违法。

  买卖双方的聊天记录。

  卖家提供的石猴图片

  台海网3月14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市民吴先生向“厦门晚报”微信公众号反映,最近他通过微信买宠物猴,结果被骗了,“钱打过去后商家就把我拉黑了,微信里的2000元没了”。

  【经历】钱打过去后,连猴毛都没见一根

  吴先生在黄厝经营纪念品店,如何能让自己的店更加吸引眼球,他费尽了心思。有一次,他与一位去日本旅游归来的朋友聊天时,朋友的一句话激发了他的灵感。“朋友说,不少日本人都在家饲养一种名叫日本石猴的猴子作为宠物。这种猴子很有意思,小小的,不会长大。”吴先生说,他立即来了兴致,如果自己也养只这样的猴子,那还不赚足眼球?

  2月7日晚上,吴先生通过百度搜索卖家。他找到一家宠物店并加了卖家的微信详聊。这个微信号名为“迷你袖珍石猴”的卖家说,自己卖的就是日本石猴,是从国外引进的,后在国内大型养殖场人工驯养繁育,不仅健康,还保留了猴子的本性。如果想买,他还会帮忙办好个人饲养证。“他说比猫狗好养,很少生病,还发了好几张图给我。”吴先生动心了,决定买一只养在店里。

  在聊天中,卖家以“下单有时限”为由不断催促吴先生交易。卖家说,为了以后长期合作,可给优惠,原价一只1500元,现在只卖1200元,不过由于要晒价格,要先交1500元,300元之后退还。吴先生信了。

  付了1500元后,吴先生等着石猴寄过来。可这时卖家又说,需再交3500元押金,到时会退回。吴先生微信里的钱不够,他就把剩下的500元当押金转了过去。10分钟后,冷静下来的吴先生发觉有些不对劲,想等猴子到后再付款,可卖家说,钱给财务了无法退,只能等第二天再退。第二天上午,吴先生再联系,发现卖家已经将他拉黑了。

  【调查】网上卖猴的很多,几乎每家都有问题

  记者上网搜索石猴的相关信息,发现有不少网店在卖。记者随机联系一个微信名为“A猴年吉祥”的卖家。他称自己卖的是纯种袖珍石猴,3000元一只,“这种袖珍猴我们卖出时都是三四个月大,成年后体重也就四五斤左右,不会长大,很可爱。”他还不断向记者夸赞饲养石猴的优点:“比猫狗好多了,很会认人,你和它熟后,它都不让别人抱。”并发来多张照片和视频。

  记者问如何喂养,他说,小时喝奶粉,长大后吃水果、蔬菜、面包都行,只是不能吃油的东西。他还说,这些石猴已打好驱虫和狂犬疫苗,健康上没有任何问题;他还包办相关的饲养证件。

  记者质疑:“灵长类动物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私人养殖、买卖,你怎么可以卖?”卖家辩称,石猴是唯一一种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猴子,可以放心购买。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卖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宠物店的营业执照,但两张照片上的字体和公章都有明显的PS痕迹。记者查询得知,这家位于广东东莞的“尚宠屋宠物店”,经营范围只限于一般宠物,明确标明需取得许可证的动物除外。但卖家发给记者的执照上,经营范围一栏却写着“石猴饲养、繁殖、销售”,且注册号无法匹配。

  记者就这些情况询问卖家,卖家立即将记者拉黑了。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几个类似的石猴卖家,情况基本相似。微信名为“A-宠物猴悟空”的卖家说,由于今年是猴年,所以找他买猴子的人非常多,“都是冲着日本石猴来的,一天能卖好几只。”记者要求看养殖场和相关证书,卖家立即将记者拉黑了。记者联系微信名为“萌猴养殖场”的卖家,问能否走淘宝交易,好有个担保。对方一听立即将记者拉黑了。

  记者一共联系了8个卖家,他们无一例外都存在虚假信息和疑似诈骗的情况,多问几句就将人拉黑。

  【说法】海沧动物园:其实是猕猴 长不大的说法是假的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海沧野生动物园相关负责人卢先生。卢先生说,目前市面上所谓的日本石猴其实是猕猴,可能来自于日本或我国国内。“猕猴在我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当宠物养,必须有相关资质及驯养繁殖许可证。”他说,“而且养这种动物其实比较危险。”

  他说,这种猴子并不像卖家所说的长不大,小猴4至5年即可成年,成年猴子能长到十多斤至三十多斤,性格凶猛且不稳定,尤其是发情期具有攻击性,容易伤人。此外,猕猴体内携带众多易感染人类的病毒,如致病微生物、B疱疹病毒、免疫缺损病毒等。

  市市政园林局:买猴也会违法 被发现的话要没收

  市市政园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禁止将猕猴当做宠物来买卖,个人饲养猕猴也是违法的。“网上搜到的那些号称贩卖日本石猴的,大多是骗子,因为他们的猕猴来源不清,也没有资金和场所支撑饲养,是不可能申请到正规资质的。即使他们有正规资质,国家法律也禁止贩卖宠物,所以消费者买也会违法,被发现要没收。”

  【警方提醒】这是网络诈骗 消费者要当心

  警方说,以售猴为幌子的诈骗行为实际上是今年以来兴起的,本质上还是网络诈骗,通过点对点的网上转账汇款方式来骗取金钱,之后马上失联。警方提醒消费者,不管在网上进行什么交易,都应该选择正规的、有保障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第三方来完成交易,尽量避免转账汇款这样的交易。

  【相关法律】

  1991年颁布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办法》第六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第十条规定: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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