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能继承遗产吗?专家再议《民法典》草案动物保护问题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11月7日,专家学者就《民法典》中应涉及动物保护内容进行探讨。 贾亚男 澎湃资料图
11月7日,《民法典》与动物、环境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相关专家学者就《民法典》中应涉及动物保护内容进行探讨。
在2014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中国将编纂《民法典》。
其中,中国法学会建议稿提出:把动物视为“物”;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应当提供有利于其正常生长、繁殖、医疗、救助的条件和措施,不得遗弃动物,任何人不得虐待动物。
动物不应具有法律主体资格
“许多欧洲国家都已认可动物不是‘物’,而是有感知的生命,且老百姓也有普遍共识,中国在立法中也要考虑这一事实。”来自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的专家李博(Paul Littlefair)介绍说。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与会学者赞同在《民法典》中加入动物保护内容,但反对赋予动物法律主体资格。
“中国目前除了对野生动物作出保护之外,缺乏其他相关的法律。特别是伴侣性动物,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不给予保护,它受伤害会牵连到人的感情,”《民法典》研究制定参与者、《中国法学》杂志社研究员朱广新在讨论上说,“但我们提出新的生态观念,保护动物、动物福利、动物权利,也是从人的角度来出发来思考。再发展,我们也不可能把动物发展成为它具有像人一样的主体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举了一个例子,1997年,曾有印尼归侨临终前让律师起草了一份遗嘱,将10万元存款让陪伴了其16年、两次救过自己命的宠物犬继承,并指定了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其中的伦理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议不断。
“人与动物的区分仍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给动物法律主体资格将从根本上动摇法律关系的内涵。何况给动物法律主体资格,对动物保护的作用有限,不给动物法律主体地位,并不影响动物保护 。”王灿发说,“《民法典》是以私权保护为使命的法律,动物保护更多是公权力的行使,二者存在一定的理念和原则冲突。真正的动物保护应当由特别法予以规定,《民法典》不宜涉及过多。”
《野生动物保护法》12月将首次审议修订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马燕在研讨会上说,动物是特定物,在一般物权法保护的基础上,更应该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特别法的保护。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亦在进行之中。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处长林丹在会议上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是2013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于今年12月份第一次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