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狗六天死亡,法院判决赔偿三倍价款

日前,丰泽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孙某向宠物店购买宠物狗、狗粮,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因宠物狗死亡,宠物店在审理过程中明确同意向孙某退还购买宠物狗、狗粮的价款计 3088元,法院予以确认。

宠物店关于宠物狗疫苗接种时间的说法前后矛盾,无法证实其出售的宠物狗已接种疫苗,且宠物店向孙某明确作出“包健康”承诺,但宠物狗却在六天后死亡,店家存在虚假宣传。

孙某与店家协商更换,但被拒绝。第二天,宠物狗开始不吃不喝,六天后死亡。

在协商无果后,孙某将宠物店告上法庭,孙某认为宠物店存在严重欺骗消费者行为,理应返还费用并三倍赔偿。

宠物店辩称,在发货时宠物狗的检查结果是健康的,到达孙某家中后状态差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也告诉孙某相应的调理方法,如果按照方法进行调理是没有问题的。宠物狗死亡后的第二天,宠物店要求孙某补三分之一的价款,重新给一条新的宠物狗,但孙某拒绝了。宠物店愿退还全款,但不承认有欺诈行为。

审理期间,宠物店提供了一份疫苗接种记录,但记录载明的接种时间,与客服向孙某描述的疫苗接种时间不一致。

综上,法院认定宠物店构成欺诈,判令其向孙某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购买宠物狗价款的三倍金额即 7764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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