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也能办签注!澳门居民可携带指定宠物便利往返琴澳

据悉,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32/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的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于2月26日颁发了《关于支持澳门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经横琴口岸进入澳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的规定,自3月1日起,已纳入允许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的适用人员名单库的澳门居民,将有权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仅限于犬、猫)通过横琴口岸进入澳门。

《通告》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通过横琴口岸时,需主动出示已纳入适用人员名单库的凭证。对于携带宠物的居民,还需提前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申请相关宠物的“往返深合区签注”,以便海关查验。同时《通告》特别提醒,这项便利政策仅适用于合作区,若居民选择通过横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进入澳门,仍需按照澳门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进口及检疫申请。

可见,该措施的实施将极大地便利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琴澳之间携带动植物产品及宠物往返。且这一举措被视为推动琴澳民生规则衔接“新融合”的生动实例,进一步方便了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有助于合作区成为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