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宣布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
10月16日,成都崇州一名2岁女童在小区被一只咬伤未拴绳的大型罗威纳犬咬伤,伤势严重,引发全网关注。10月17日,四川乐山又有网友爆料,一只未拴绳的大狗在大街上追着扑咬两名幼童,有幼童受伤。多起犬只伤人事件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养犬的规范和管理的关注,连日来,全国多地宣布将加强养犬管理或开展整治行动,对养犬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10月17日下午,四川射洪市“平安射洪”微信公众号发布《射洪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在城区内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需到派出所进行犬只登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告》明令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成年犬只体高不超过35厘米)。
同在10月17日,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关于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并配合开展文明养犬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投身社区治理,配合文明养犬宣传,劝阻制止违规养宠,尤其是不牵绳遛狗、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对于违规养宠,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上报由市网格化平台进一步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要加强公共区域巡逻,维护业主居民安全、幸福、文明的生活环境。“这是针对全市物业的一个通知,也号召大家文明养犬。”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一工作人员介绍,该通知是根据《民法典》以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来拟定和发出的,要求物业加强管理,预先做好防范工作。
河南沈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在10月17日宣布,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域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矛盾与问题,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该局决定开展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等禁养犬集中整治专项工作。
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10月17日发布消息称,峨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浪狗集中整治。另外,四川乐山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平安乐师”10月17日发文称,根据《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校园,校园内禁止宠物逗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各省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并对于禁养烈性犬种作出规定。但是,仍然有许多在禁养犬种名单内的大型犬屡见不鲜,暴露出管理不严的问题。四川宠物协会秘书长张勇兵表示,狗咬人实际上是一个约束问题,建议增设针对养犬主人的考试,引起大家的重视,进而规范、约束自身的养犬行为,推动建设“人狗和谐”的社会。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全体养犬市民一起行动起来,依法文明养犬,共创安全、整洁、和谐、美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