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生动物包括猫狗! 再吃猫肉狗肉就要面临被判违法了!
春天是万物复苏、生机勃勃的季节,随着外边春暖花开,全国各地也是好消息频传。除湖北外,各地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总数首次出现个位数,无疑是为我们的抗疫战争打了一剂强心针,但大家也不能松懈,还需继续加油!
除了疫情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今天小编还要为大家分享一则跟我们这些铲屎官们息息相关的好消息: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以“白名单”形式规定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
《征求意见稿》以“白名单”的形式规定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具体包括两类,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深圳实际,补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录,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其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此外,猫狗等宠物,以及用于科研实施的动物纳入禁食范围。
划重点!也就是说,一旦立法被通过了,以后在深圳地区食用、捕杀售卖猫肉狗肉都是违法行为! 如果有人违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者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喜大普奔,纷纷举双手表示支持,并希望各地能赶紧来向深圳抄作业,建议全国推广。 先抛开“猫猫狗狗都是一条生命,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不能吃不说,单是市面上存在的猫肉狗肉,就很少有正规养殖的,大都是从非法渠道聚集,在我国并没有“肉食猫狗”这一概念。 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犬肉消费在中国“微乎其微”。
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说过,因为成本过高,培养肉用犬、猫,作为养殖业经营并不现实。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我国并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 偷盗、抢夺和毒杀流浪猫狗成为了最大的供应源。这也就意味着,流向餐桌的猫肉狗肉根本就不安全!所以,与其说立法是在保护这些动物们,不如说在保护人类自己! 真心希望深圳的立法最终能够顺利通过,一个城市通过了,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离全国立法就不会远了! 如果你也支持这次立法,请扩散出去,让更多人知道,为立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