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玉林狗肉节了,听听大家怎么说!

  还有4天就是“6月21日”了。

  每年的这一天,对于狗肉爱好者而言,像是在庆祝一场节日的到来,而对于动物保护人士而言,却像是在经历“灾难”,不管是“节日”还是“灾难”,都来自广西玉林一年一度的“荔枝狗肉节”。

  近日网传“玉林狗肉节”今年将停办并禁止市内狗肉交易一事,广西玉林**宣传部15日回应此事称,所谓“荔枝狗肉节”系本地民俗,并非官方主导的地方节庆,因此不存在“停办”一说。此外,就“叫停狗肉交易”一事,未听说也未发布这一政策,目前尚不清楚网传消息来源。可见,不出意外的话,今年的“玉林狗肉节”将会如期而至。

  面对“是否应该取消狗肉节”的这一话题近年来一直争执不下,下面是雕兄整理的针对“狗肉节”这一话题的几种网络舆论之声:

【痛批人道型】

  今日头条网友@等着夕阳:任何动物都有生命,牛,猪,鸡,鸭,兔,鹅,马,羊,驴,鱼,虾,这是我们经常吃到的动物,既然知道什么叫人道,罪过,为什么却每天却边肯吃他们的肉,还边说要保护狗,狗的生命就比它们的尊贵?自古以来狗肉本来也是古人的主食之一,到了现代人们有钱了,把最人道的观念放在狗的身上,还说着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想说的是,如果人们的观念放在牛或者其他禽畜类的身上,它一样也可以是人类的好朋友,好伙伴,甚至比狗要好的都有,既然其它动物的肉都可以大口大口的吃,没想过啥最后,为什么到吃狗肉就变得残忍,无人道呢?大街小巷的流浪狗比比皆是,我相信很多很多嘴里说出来的爱狗人士在见到这些又臭又脏又疾病在身的流浪狗 都会吐着吐沫,捂着嘴鼻,快速的迈着脚步从这些流浪狗身边飞驰而过的,只是在可爱的网络里他们个个变成了爱狗人士,给自己一面镜子中的所谓人道,不过我最看不惯的还是那些爱狗明星的发言,看到他们的文字我的尴尬癌随时都会犯,所以我只看评论了以后。

【指桑骂槐型】

  知乎网友@王戈:我坚决反对6.21玉林荔枝狗肉节,荔枝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请大家不要伤害荔枝。我警告你们玉林人,吃狗肉我管不了,但是谁吃荔枝,我弄死他。荔枝很忠诚,你不摘它,它就一直在那,你摘它,它也不会咬你。荔枝很可爱,居然下的去口。那些吃荔枝的人,你们的恶习是时候改改啦。

【不喜轻拍型】

  网友@甜甜: 我不是反对所有的人不能吃狗肉,那样势必会有傻逼问我,你怎么能吃猪肉牛肉鸡肉呢?但是我反对为了吃狗肉而带来的虐杀,偷狗等等恶劣的事情,早些时候去屠宰场买回来了一只萨摩耶,在那里,光着膀子的壮汉拿些铁棒一下一下砸狗脑袋狗鼻子,鲜血留一地脑浆四溅,呜咽的叫声此起彼伏,还有的直接剥皮褪毛。我毫无办法,只能掏出带的钱买了一只回来,可惜的是,糟糕的环境让这只萨摩耶得了狗瘟,买回来几天就熬不住了,宠物医院禁止这只萨摩耶进入,我只能给这只狗狗几天的温暖。一直觉得禁止狗肉节是一场胜利,但不是终点,我们缺少的是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制度,仅仅依靠爱心善心只能帮助很少的动物,而且也无法战胜那群洋洋得意的吃狗一族。还是希望能看见中国的保护宠物猫狗的法律吧。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请轻点拍。

【偷狗杀人型】

  网友@Joakin:关键词:偷狗。我作为一个从事宠物行业的人。我的态度一直是你自己养的。你吃跟我没关系,你自己生的儿子你宰来吃了都没我什么事?但是偷别人的狗来吃,我真是砍死你的心都有,我十分清楚每只狗在主人心理代表着什么。去狗肉馆的人会说,我不知道这狗是怎么来的,我付了钱,其余跟我无关。试问没有你这个付钱的人,有狗肉馆吗?没有狗肉馆有偷狗贼吗?你知道抓贼连带销赃的人一起抓了的吗?知道有帮凶一词吗?试问有几个卖狗肉的会把自己家狗杀了卖给你吃?有几个人能对陪伴自己一年左右的生物下得去狠手(当然这种畜生肯定有)?我做这行,据我了解,玉林还是给各大城市提供稳定宠物狗贩卖的狗源,就是很多狗市,宠物店都不乏玉林过来的狗,但是他们重来不吃自己的狗。这又是什么原因?最后,没有买卖真的没有杀害!

【言之有理型】

  知乎网友@有容乃大:我们从小的时候起,就接受到各种各样的教育,让我们对各种各样的事物充满了偏见。比如,蜜蜂是勤劳的,蟑螂是要消灭的,牛是忠厚老实的,老鼠是狡猾的。猫狗是可爱的,蚊虫是用来防治的。起初,我们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因此将这些事物赋予上特殊的情感,也更便于记忆。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这些情感已经阻碍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判断,有时候甚至会到很严重的地步。

  比如,蜜蜂本来辛辛苦苦酿的蜂蜜,是喂给其他幼蜂和蜂王吃的,人类强取豪夺,把数百只蜜蜂辛辛苦苦酿的蜜一口给喝干,完了来一句:“啊!蜜蜂啊,人世间可爱的精灵!”

  还比如,牛本来就是要在草原里生长,人类把它们绑起来,命令它们为其耕地,耕不动地了又将牛杀掉,吃牛肉,扒牛皮做鞋子、皮包,完了来一句:“你看,牛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生前勤勤恳恳,生后又将自己奉献给人类。”如果蜜蜂和牛知道这些,非得气死不可:“谁他妈愿意勤勤恳恳、奉献给你了?”

  说来说去,我们对待动物的情感,大多数都是以个人利益来区分的。我们将对自己有利的、能美化自己生活的,称为自己的朋友,而对自己不利的,干扰自己生活的,统统视作为自己的敌人。

  事实上,这些动物他们作为自然界食物链中的一环,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他们客观存在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客观的,是中性的,我们大多数时候来判断动物的好坏,将他们定性为“益虫”和“害虫”,都是因为私心,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这些动物的爱与憎都是源自于一种非常自私的情感。

  当然,如果我们的这种情感仅仅是停留在对于事物的记忆上,这是无伤大碍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这种情感偏好作为要求别人的标准,这是荒谬的。

  比如,有很多人把爱不爱狗当作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爱心的标准(这种现象大多数发生在女生身上,她们经常将这个作为判断男友的标准),这是荒谬的。她们判断的理由经常是: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都得爱护它。首先,我们仔细观察,他们之所以认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通常是因为相较其他的动物,狗很通人性,非常听话,人本身喜欢他们无可厚非。但你不得不承认,“因为你听我的话,所以我喜欢你”这种逻辑是一种极为自私的情感,即使放在人类身上也不例外。很多人即便是爱狗,也是有选择的爱,比如只爱可爱的、听话的狗,土狗不爱,因为土狗不可爱也不爱干净,藏獒不爱,因为身上气味很重太凶,等等。

  如果一个人真的很有爱心,那么他爱的应该是猪而不是狗,因为较之于狗,猪这种动物可以说较之狗付出得更多,为了长更多的肉,很多公猪一生下来就被人阉掉。长到一定时候,被人宰杀,猪身上的每一寸都在被人做成产品加以利用:猪的肉做成猪肉,猪的皮做成包、皮鞋,猪的耳朵、肝脏、血、尾巴统统被人们做成美味端上餐桌,猪将它身上的所有都给了人类,而端上餐桌的狗可以说是很少的。但我们经常听说有爱狗人士,很少听说有爱猪人士。因为哪怕是爱狗人士本身,他们也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吃猪肉是不行的,这不能反对。而且猪又臭又脏(宠物猪除外),不像狗一样,看上去那么可爱,可以时不时地摸两下。因此,可以说这些人的情感是有选择性的,当跟自己利益息息相关之时,比如当自己也必须每天吃猪肉时,他们闭口不谈爱心。当与自己利益无关时,比如狗肉可吃可不吃时,他们就大谈特谈爱心。

  一个人拿着这种非常自私的情感去衡量另一个人是否有爱心,甚至站在道德高点去指责别人,这本身是非常荒谬的。

  如果一个人偏向于理性,认为“可爱”这种东西不能当饭吃,狗是种很脏的动物,跟动物打扫卫生、洗澡、买食物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我们不能说他是没有爱心。我们只能说,有些人愿意为这些动物牺牲,有些人不愿意牺牲。更不能因为你喜爱狗,所以别人就不能吃狗。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下来,那么别人也可以说“我喜欢老鼠,所以你们不能杀老鼠”。还有的人说:“你们这些人开个吃狗肉文化节,是对爱狗人士的一种挑衅,所以你们这些节应该取缔。”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么一个和尚经过性文化节,也可以说“你们这些流氓是对禁欲主义者的一种挑衅,所以性文化节有伤风俗。”你禁欲别人不禁欲呢,你不能因为自己不搞,要求别人也跟你一样不搞。如果每个人都跟你一样不搞,那么人类将怎么搞?同样,你不能因为自己喜欢狗,就要求别人跟你一样不吃狗。

  在判断一件事情对错之前,我们应该小心审视自己的情感。如果对于一件事情你的判断标准,仅仅是因为自己喜爱与否--别人跟你的喜爱一样你则赞成,别人跟你的喜爱不同则反对,那么我们可以视为,这种判断是自私而狭隘的。

  如果你家里刚好养有一条狗,这种对狗的眷念之情固然可贵。然而你不能因为自己对狗的感情,而剥夺别人吃狗的权利,毕竟在捍卫狗的尊严面前,尊重他人的选择更为尊贵。

  以上是部分网友对于“狗肉节”表达出来的观点,立场不同,无关是非对错。雕兄以为,当一种民俗传统文化遇上一种“社会价值观”时,也许不是针尖对麦芒、非此即彼的硬币两面,而应该尊重差异化,多元化发展。在不逾越社会法律与文明的边界的底线上,以理性来维护自身立场,避免过激言论和“胡闹”行为。

  对于即将到来的“玉林狗肉节”,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吗?来这里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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