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咬伤路人,法官调解狗主人“买单”

近日,69岁的杨某与金某相向而行,金某饲养的狗瞬间从杨某身后扑来,将杨某左腿后侧咬伤,伤痕清晰可见。金某制止了狗,并将联系方式留给杨某。

杨某被咬伤后迅速就医,结合伤情以及年龄较大等因素,杨某除注射狂犬疫苗外还在医生的建议下注射了球蛋白,共计支出医疗费2153元。然而杨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金某,于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及交通费。

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金某认为被狗咬了,只注射狂犬疫苗就行,不需要注射球蛋白,不同意支付注射球蛋白产生的费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巧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金某自愿给付杨某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2303元,这起因狗咬人引发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东安区法院将深入推进“东法安和”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