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

吴某与同事去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接球时没注意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随后摔倒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吴某将该羽毛球馆公司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起诉至法院。肖某辩称,只有投喂的行为并非饲养。肖某同事林某称,肖某在厕所门口固定投喂流浪猫,还带猫去洗澡、看病。

根据以上行为,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故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0198.20元,该羽毛球馆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喂养导致流浪动物聚集,并因此造成伤人事件,喂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张女士是爱猫人士,她经常在楼道门口投喂流浪猫。一日,李小姐进入门栋时,恰逢张女士在喂猫,在楼道口吃猫粮的小猫爪子一伸,便划到了李小姐的腿部,李小姐因此前往医院就医。

这个案例中,张女士在楼道口长期喂养流浪猫,且该区域是进入楼道的必经通道,长期的投喂行为导致流浪猫在此处聚集,存在安全隐患。在法院的调解下,张女士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主动赔偿了李小姐的损失。

杨某骑自行车路过某工地门口时,被从工地里窜出的三条大黄狗撞倒受伤,于是向建筑公司索赔。此案例中,双方确认狗系因拆迁户遗弃而变成了无主流浪狗,建筑公司知晓这些流浪狗生活在工地内,但建筑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放任流浪狗在工地上生活,还有工人会时不时的喂养这些大黄狗,建筑公司这种放任行为造成安全隐患,以致狗从工地窜出导致他人受伤,故建筑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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